经典案例(110期)盖房装修磕碰难避免,一招教

2019-01-08 21:27:00

房子是人生中的一个“大件”,农民辛苦大半辈子是为了盖个房,居民辛苦打拼也就是买个房。但无论是盖房还是买房装修都要聘请建筑工人,施工现场看似平凡,但实际上处处都是危险,万一工人出了严重事故,对于房主来说就等同于飞来横祸,小则几万,大则几十万,这都是房主难以承担的。但该风险是可以避免的,本期就为大家支招。

 
 
 

一、工人受伤的责任如何分配

        房主如果想保障自己在建筑工程事故中免除相应的法律责任,首先应该要了解一下在建筑工程事故中承担责任的原因及分配方式。责任的分配主要是基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所决定的,主要考量因素如下:1.施工工人对事故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;2.施工场所与环境是否处于正常状态;3.施工工人的实际雇佣方是谁;4.是否有其他过错方的过错造成本次事故。

        故法院判决房主需要承担责任的,一般都是基于以下两个原因:第一,房主与建筑工人间构成了直接的劳务关系,房主作为雇主,对于工人受伤需要承担相应的雇主责任。第二,房主在选任承包建筑商时没有尽到审慎义务,聘任无建设资质的人员进行建设,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。

 

二、房东可与“包工头”签“承揽合同”

农村的建筑行业有一批由个体工匠组织起来的施工队伍,牵头的人被称为包工头。房主与施工者之间是否存在包工头,对于法律关系和责任的划分影响很大。

在农村建房的过程中,房主寻找施工方时往往会忽略签署合同的类型,但合同的类型往往决定了房主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。房主应该与包工头签署承揽合同,约定由包工头对整体工程负责,工人由包工头自行安排,工资由包工头统筹发放。在此情况下,房主是与包工头构成承揽关系,而包工头与工人之间则是构成劳务关系。在此情况下,法院将无法通过劳务关系归责于房主。

 

三、要根据建房的层数挑选“包工头”

农村建房在两层以内的,是适用《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。此时并不要求施工者需要具备相应的建设资质,房主只需要寻找包工头将本次工程进行承揽即可,我方责任只需要在与包工头的承揽合同中明确即可,工人因工受伤亦不能追究作为发包方房主的责任。

农村建房在两层以上的,则应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的相关规定。此时房主作为发包方,对于承包方的选择有审慎审查的义务,房主应当选择有建筑工程资格的承包方对工程进行承包。若承包人并不具备建设工程资格的,房主将会被要求承担过错责任。由于现在农村盖房极少在两层以下,所以在找到承包方后,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求承包方将其资质文件作为附件放到合同当中,在此情况下,房主已尽到审慎审查的义务,可以免责。

 
 

四、保险起见,买份“保险”

由于农村建房和装修时,还是有可能无法找有资质的“包工头”的。无资质的施工队队伍松散,没有相应的工伤保险保障,建议参照商业保险的相关模式,给农村建房的施工人员设立相应的保险险种,分散建房过程中人身伤亡所造成的损失。

 

 

 

五、《我顾问》温馨提示

盖房装修是一件大事,谁都不愿意看到有工人伤亡,但是工人受伤了,工人作为受害者亦是十分需要帮助的。故聘请施工方时,无论工程大小,作为房主都应该审慎核查其施工方的资质,并核查清楚工人是否都有保险。大家都是为了生活,所谓一招免责,实际上也是在保障工人的安全,工人有保障,工程质量肯定棒。